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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英九特別費案 二審判決無罪
2007年12月27日
台灣
台北地方法院12月28日上午對馬英九特別費案進行宣判。法院宣布維持一審判決,馬英九特別費涉嫌貪污案二審無罪,但同案被告的前市府秘書余文則以偽造文書,執行一年刑期。馬英九本人未出庭聆听宣判,而是委由律師代表到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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