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
>
新聞資訊
>
台灣
>
社會
>
正文
逆轉!林益世涉貪二審 重判13年6個月
2016年02月27日
社會
【新唐人2016年02月27日訊】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索賄案,台灣高等法院今天(26日)二審宣判,改依違背職務收賄等罪,重判林益世13年6個月,併科罰金1580萬。林益世的母親沈若蘭 改依隱匿刑事證據罪,遭判5個月,得易科罰金15萬,妻子彭愛佳及2名舅舅3人無罪,全案可上訴。
相關話題
貪汙
索賄
林益世
相關文章
2歲童大熱天被鎖車內大哭 嘉義警破窗救人
2026年08月13日
行車糾紛釀命案 台中老翁持刀反遭毆打送醫不治
2026年08月13日
中共借印尼軍艦造勢 學者:中共對台法律戰 東協不選邊
2026年08月13日
陸配徐春鶯涉替中共介選等 遭台灣法院判刑7年
2026年08月11日
傳藝29年 高雄易牙美食節展現美食底蘊
2026年08月11日
《堅不可摧》台中特映會 政商藝文界人士同護美好價值
2026年08月11日
NTD武術大賽決賽紐約登場 亞太區11選手赴美參賽
2026年08月10日
馮德倫52歲生日 舒淇曬慶生照祝壽
2026年08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