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新唐人北京時間2025年12月16日訊】再來看到,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任職立委期間,涉嫌詐領助理費,法院一審認定高虹安有罪,詐得11萬餘元,依「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」判處有期徒刑7年4月,褫奪公權4年。案經上訴,台灣高等法院今天(12月16日)宣判,改依「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」判刑6個月,得易科罰金18萬元。貪污治罪條例部分撤銷,可上訴。針對貪汙罪改判無罪,高虹安回應將依法儘速完成復職程序,回到市長的工作崗位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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竹市府:已提復職申請
新竹市政府透過文字表示,在得知二審判決結果後,市府已依照相關規定,立刻向內政部提出高虹安復職申請。竹市代理市長邱臣遠說,市府相關單位準備交接,盼內政部盡速核准高虹安復職。
邱臣遠稍早於臉書(Facebook)發文表示,他要以代理市長身分,感謝這段期間堅守崗位的市府團隊,已責成相關單位進行交接工作準備,盼內政部盡速核准高虹安復職,回到崗位上持續為新竹市打拼。
民眾黨新竹市議員李國璋告訴中央社記者,感謝司法審理結果,讓外界得以釐清高虹安並無貪污相關事證,期盼內政部能儘速協助高虹安完成復職程序,回到市府持續推動市政工作。
內政部說,依地方制度法規定,高虹安可向內政部申請復職,將於收到復職申請書後依法辦理。
(新唐人亞太台報導/責任編輯:盧勇信)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