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新唐人北京時間2026年02月14日訊】大約1,600名原告在洛杉磯對Google和Meta提起訴訟,指控這些科技巨頭刻意打造令人上癮的數位產品,對兒童和青少年造成傷害。本台記者卡里·鄧斯特採訪了美國傳統基金會高級研究員丹尼爾·科克倫,來看他的分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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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唐人記者:「早上好,丹尼爾,歡迎您。您能詳細說一下在本案中,原告說的由Meta和YouTube造成的一些傷害嗎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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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唐人記者:「正如你剛才提到的,TikTok已經達成和解,我們之前也看到Snapchat的新聞,他們也在這個案子中達成了和解。從Snapchat和TikTok達成協議,是否可能預示著Meta和Google也會在本案中採取類似的做法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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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唐人記者:「歷史上,這些科技平台曾根據所謂的《第230條款》,免於承擔法律責任。你能概述一下,這個條款是什麼,過去如何使用?以及為什麼在這個案件中,這種豁免可能會終止嗎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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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唐人記者:「是的,確實是令人震驚的事情,我們將密切關注這起案件。感謝您的分享,丹尼爾·科克倫。」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