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新唐人北京時間2026年02月17日訊】近日,北京一公務員因在網絡發文為母親喊冤,遭到河南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將其抓捕,關押到許昌看守所,律師會見遇阻。
2月15日,大陸知名記者李微敖發帖稱,北京市公務員楊柳女士在網上撰文為母親喊冤,被辦理她母親職務犯罪案所在地——河南省許昌市建安區的公安機關以涉嫌尋釁滋事罪立案,並對她進行網上通緝。2月10日,楊柳在北京被刑事拘留;2月11日,她又被押送到許昌,繼續羈押。「2月13日、2月14日,以及今天,律師連續三天,去許昌市看守所希望會見到楊柳,結果沒能見到……」
貼文說,「楊柳的媽媽晉民靜(河南許昌鄢陵縣財政局原黨組成員)冤不冤枉,是不是個貪官,我有判斷。但無論如何,作為親生女兒,楊柳為自己的媽媽寫文章、鳴不平,這是最基本的道德人倫。而且,在動用刑事手段將其刑拘之外,是否還有其他相對更人性、更溫和的選擇,比如覺得被她文章批評指責覺得冤枉的人,是否可以提起刑事自訴?甚至,公安機關是否可以先採用行政處罰的方式? 」

(網絡截圖)
同日,律師李進在微博發文說,「在許昌市看守所會見楊柳難上加難!」,貼文介紹,13日上午,他帶著手續來到許昌市看守所要求會見楊柳,看守所接待警察稱辦案公安正在提訊,讓他稍等。他等了一上午,沒有見到,下午依舊以提審為藉口,不讓他會見。
14日,看守所依舊推託不讓見。
該律師說,「一個簡單的會見,折騰我整整兩天都不給安排,許昌市看守所的葫蘆裡賣的什麼藥!」

(網絡截圖)
據之前大陸媒體報導,2025年9月17日,河南省禹州市法院以受賄罪、貪污罪數罪併罰,判處被告人晉民靜有期徒刑十五年,並處罰金人民幣二百四十萬元。案件上訴後,許昌市中級法院維持了原判。
判決書顯示,晉民靜之前是許昌市鄢陵縣財政局原黨組成員。
網友評論說,「寫文章寫出了尋釁滋事罪,千古奇聞!」「欲加之罪何患無辭!」「就算不實,律師會見權為什麼不能呢?」
中共司法黑暗,不斷製造冤案,無論是普通民眾還是官員,遭受冤情都無處申訴。
2025年8月份,河南南陽市鎮平縣法官畢祺祺為其「涉黑」的母親辯護,被當局逮捕、關押。
(記者李酈綜合報導/責任編輯:徐耕文)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