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年套取科研經費1426萬 福建醫科大學博士獲刑8年

2026年05月16日社會
【新唐人北京時間2026年05月17日訊】中國學術腐敗嚴重,近日曝光的一份司法判決書顯示,福建醫科大學附屬醫院一博士生在5年的時間裡,套取科研經費1426萬,最終被判刑8年。
5月16日,微信公眾號《知識分子》發文《他讀研5年,套取科研經費1426萬》,披露一起科研經費詐騙案。
據中國裁判文書網2026年5月的一份由福建省福州市中級法院做出的二審判決書,案件發生在福建醫科大學附屬醫院,當事人柴某某案發時為博士後研究人員。
根據判決書,柴某某1992年出生,攻讀外科學碩士、博士學位,其間加入導師科研團隊,並作為經辦人員協助辦理科研經費報銷等事務,在2018年至2023年間,他通過虛構科研實驗、虛開試劑耗材發票、冒簽醫生姓名等方式,持續從所在醫院套取科研經費,累計金額達1426.8萬元。
判決書稱,在沒有開展任何真實科研實驗的情況下,柴某某通過陳某禹、魏某峰等人實際控制的公司,虛開購買科研課題試劑耗材的發票。他同時冒簽某某醫院多名醫生的姓名,將偽造材料提交醫院財務部門辦理報銷。
醫院將報銷款項轉入陳某禹、魏某峰實際控制的福州智裕生物技術有限公司、福州市倉山區康恆實驗器材經營部等公司銀行帳戶後,開票公司扣除約定的10%手續費,將剩餘資金轉入柴某某指定的田某月等人銀行帳戶,最終由柴某某支配和使用。
最終,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8年,並處罰金10萬元。
文章稱,二審判決書未提及柴某某的導師,判決書中也未詳述案發契機,僅表述為:「2024年9月18日,被告人柴某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」。隨後,柴被刑事拘留,10月被執行逮捕。
文章稱,在中國學術界,科研經費腐敗案並不罕見。但過去的涉案者,多是手握項目審批權的課題負責人或行政領導——他們的作案空間,在很大程度上由權力結構本身提供。
一項2024年的研究顯示,通過檢索各裁判文書相關數據庫,查得「涉科研經費」刑事案件的裁判文書199份。其中,許多犯罪者擔任行政領導職務(如院長、校長),控制著資源分配。在14起科研經費貪污案件中,11起案件的涉案人員擔任領導職務。在23名涉案人員中,14人擔任領導職務,其中3人擔任校級領導職務,7人擔任大學院長、執行院長和副院長(副主任)等職務。
文章指出,如果沒有其它隱情,此案的不尋常之處在於,柴某某沒有任何經費審批權,只是以研究生身分參與導師團隊的報銷事務,卻得以在五年間套取逾千萬元而未被察覺,說明醫院內部層層簽字與審核,全都形同虛設,科研經費管理體系在制度設計與日常執行層面存在驚人的漏洞。
(責任編輯:王紅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