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新唐人北京時間2026年05月20日訊】近日,一部在海外得獎的中國電影《監獄來的媽媽》引發巨大爭議,眾多網友呼籲抵制,多名律師稱該影片違法拍攝,有輿論矛頭指向該影片製作方,而更多的網友質疑包括中共司法部、電影局在內的審查機構甩鍋。
公開信息顯示,該電影定於今年5月30日上映,宣稱根據主演趙簫泓個人真實經歷改編,「本人真實出演」,講述一位因反抗家暴失手殺夫入獄的女性,在經歷十年牢獄生活後出獄,通過自立獲得婆婆諒解並與兒子修復親情紐帶的故事。
2025年9月,該片在聖塞巴斯蒂安國際電影節舉行全球首映,趙簫泓獲電影節最佳主角銀貝殼獎。
引發巨大爭議
綜合多家大陸媒體報導,該影片引發的巨大爭議主要集中在以下幾點:第一,有網友公開了主演趙簫泓(本名趙曉紅)案件的判決書,陝西省高院(2010)陝刑一終字第66號裁定書顯示,其案件因「支床」家務瑣事爭執引發,趙曉紅主動持刀刺中丈夫胸部致死,定性為「故意傷害罪」,判處15年有期徒刑,無家暴或防衛情節認定。但電影中卻刻意宣揚趙曉紅是「因反抗家暴失手殺夫」,網友批評,這是「明顯造假」。有大陸律師指出,此舉構成虛假宣傳並侵害死者名譽權,家屬可依法起訴索賠。
網友批評,該影片「將故意傷害致死的罪犯包裝為『反家暴英雄』,是在向社會傳遞『犯罪可名利雙收』的錯誤導向」。
第二,主演趙簫泓2019年參與拍攝時仍處於服刑期(實際刑期至2020年6月)。
大陸律師指出,監獄是刑罰執行機關,罪犯服刑的主要任務是接受懲罰和教育改造,服刑期的罪犯不符合商業拍攝的從業人員要求,即便攝製方得到了司法部門的批准,監獄也無權批准服刑人員參與商業表演。《監獄法》明確規定,監獄所有活動必須服務於教育改造目的,不得用於商業盈利,該片女主角在服刑期間擔任商業電影主演並參與營利性發行,已明顯違反法律規定。
第三,更多網友則是質疑該影片所傳遞的顛倒「價值導向」。
網友批評,「影片最惡毒的地方在於,婆婆失去兒子,兒子失去爸爸,卻要和殺兒子和殺爸爸的凶手一起,同台替一個殺人犯洗白,配合她演虛構的苦難和勵志,一起抹黑已經不能辯解的死去的至親。」
「如果電影演的是一個殺人犯的悔罪,救贖的心路歷程還算是正常。但是扭曲案件事實,強行製造男女對立,就是壞透了。藝人因偷稅、涉毒遭封殺,而殺人犯卻能主演電影。」「試圖打著解放女性,做新女性的旗號來收割女性,搞來搞去還是想玩女拳那套。」「這能上映,中國電影就已經死透了。」「堅決抵制,必須撤檔。」
「用電影方式污衊受害者,洗白故意殺人犯,走在了世界最前端。」


(網絡截圖)
中共官方背書 官媒宣揚
據報導,該電影於2021年備案,備案地為上海市,編劇為秦曉宇、蘇競元、唐曉白。備案單位為上海至久影視傳媒有限公司、北京盛世唐人影視傳媒有限公司、北京光年意象文化傳播有限公司、上海大象夥伴企業發展集團影業有限公司。之前,該電影編劇秦曉宇接受媒體採訪時曾表示,趙簫泓監獄服刑期間,就參與了拍攝。其是從2018年6月開始籌備,為獲得批准進入監獄採訪拍攝,做了許多申請和辦理手續的工作,最後得到了司法部批准與支持。
信息顯示,當時的中共司法部長是傅政華,傅政華因為受賄被判死緩,終身監禁,不得減刑,目前還在監獄服刑。
公開資料顯示,該片在國家電影總局電影備案立項公示時間為2021年5月,備案立項號:影劇備字【2021】第1751號。
2025年6月,該電影取得到公映許可證(龍標),2025年7月在國家電影局公示,過審,並於2025年9月在海外參加聖塞巴斯蒂安國際電影節。
2025年9月11日,中共新華社發文「《監獄來的媽媽》為何能走向世界?」聲稱該影片,用詞「感人至深」「是一個講好當代中國法治故事的精采案例」。
有網友稱,「司法部批准,電影局備案、過審,官方背書的,能叫違法嗎?」
「突破法律和倫理底線」的電影
有大陸網友分析稱,該電影用真實的殺人犯本人親自出演自己的犯罪事件,是全球範圍內「極其罕見的,突破了所有底線的一個電影」。分析稱,美國1977年通過了《山姆之子法》,全稱為「因犯罪行為牟利法」(Son of Sam Law),該法律的核心目的是禁止罪犯通過自身犯罪經歷獲得商業收入,如出售犯罪故事版權、出書、拍電影或接受付費採訪等。這一法律起源於連環殺手「山姆之子」David Berkowitz案件,當時其犯罪故事版權被高價搶購,法律的出台正是為了防止罪犯因罪行獲利而「聲名大噪、賺取暴利」。
在影視行業中,該法律延伸出明確的倫理與法律紅線:罪犯本人即使在服刑期滿後,也不得通過出演自身犯罪經歷相關的影視作品(如紀錄片、改編電影)獲得收益。例如,美國連環殺手Aileen Wuornos的故事被改編為電影《怪物》時,專業演員查理茲·塞隆扮演角色,而真實凶手從未出鏡且無任何片酬。
這一法律不僅在美國嚴格執行,其精神也被歐洲、日韓等地區借鑑。歐洲沒有專門的法律,但影視行業有不成文的鐵律 —— 真實犯罪案件改編,必須由專業演員扮演,罪犯本人絕不能以主角身分參與拍攝,更不能通過商業發行盈利。哪怕是拍攝罪犯出獄後的紀錄片,也大多是第三方視角,且收益會受到嚴格監管,避免罪犯從中獲利。
韓國法律明確限制有監禁以上罪名的人參與電視節目、影視製作,尤其是公眾人物;行業層面,對 「罪犯本人出演自己的故事」 更是嚴格禁止。
審查機制受質疑
引發輿論海嘯後,中共各當局緊急切割,中共新華社刪除了相關報導,主演趙簫泓微博、抖音帳號因「違反法律法規」被禁言。片方承認原定5月30日上映計劃取消。同時,網絡出現一種聲音,稱該影片製片方通過欺騙手段通過了審查,取得了公映許可證。
但網友質疑,「這風向朝著導演兩頭騙去跑了?我怎麼感覺像甩鍋?這事,相關監管部門和廣電不知道也不審核?甚至不需要看下成品?但凡有點敏感都能看出來裡面的不妥吧?」
「就是甩鍋,想把這個責任全部推給這個電影的導演,製片人。實際這要是不過審,這電影不可能上映。有關部門的責任是推不了的。對,洗地的已經在大量發表言論,甩鍋片方,但就片方一掐就熄的能量,怎麼能背得動審核的鍋?」
「這事我感覺是有一波人拿了錢串通好了的,監管也好廣電也好都有部分勢力串聯推動的,有了這碟醋,才包的餃子,只不過輿論炸鍋了,現在埋伏在體制內的忙著切割甩鍋而已。這次試探無疑已經成功了,因為流程跑通了,事情也做了,獎也拿了,無非在徹底捅破那個底線前被攔住了,但不妨礙底線上的千瘡百孔。」
大陸社交平台上,網友群情激憤,紛紛呼籲抵制該電影。但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,包括司法部、陝西省監獄、電影總局等中共官方機構作出任何回應,整個大陸影視行業,也幾乎沒有任何導演、演員、院線、發行公司等站出來對此表態。
(記者李酈綜合報導/責任編輯:夏荷)









